我的“飛簿”XD

2009年6月30日星期二

刚看到的

Posted in by I M →『S./C』 | Edit
刚在朋友的博客看到耐吉给仔仔的1些话

不会形容

就“魄”上来咯



亲爱的仔。
不想看到你的颓废。

你的无名,
有些让人惧怕了,
就像巨大卡车从身边急驰而过,
闻到死亡的气息,
让人很难过。

每个人都有阴暗时期,
我曾经也是,
朋友劝说的语言,
我一点也听不进去,
当然,
我相信你不是这样。

我的手上有很多伤口,
它们丑陋,
像是活在我身体里的蚯蚓。

仔,看看窗外,
还有很好的阳光,
还是喜欢你明媚的笑,
温暖的笑,
仔,你是时钟的松动的指针,
以下划掉,我一大格最美好的时光。

达布,
仔拿一座彩虹给你,
你要帮她架这整座天空。

亲们,
一切安好。



之后又看到达布给仔迷滴

再“魄”

仔迷滴:



其實我想說,大家不要在拿達布和耐吉比較了。兩個根本是完全不同類型的人,這比較來也沒有意義。更何況其實當你深入了解達布,發現她其實并不會像照片中的 她那樣血腥恐怖。那只是她的一種表達方式。其實達布真的很有才華。和她在一起很開心雙方也改變了很多不是嘛。這樣就足够了啊   能找到一個能在心靈深處相依偎的人真的很難得,我們就祝福仔仔吧。



达布留的:



我是孙达布,也就是你们说的那个有严重自虐现象的家伙。      
我没有把我的黑暗传染给你们亲爱的仔仔,      
她只是做回了她自己,诚实的描述了另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她自己,      
而那个自己刚好是你们从未看过的。      
这些话并不是我自己一个人的片面之词,而是她亲口告诉我的。         
另外,我根本不是什么会自虐的人。      
我手上的确有疤,但那早已是好几年前的事。      
如果你们说的自虐是因为我打了眉环唇环还有把耳洞扩大,      
那我只能说那是我喜欢的模样。无关我喜不喜欢搞烂我的肉。            
最后我想说的是,仔对我来说意义很深重,      
那种意义不是我用文字就能够形容得了的,      
是因为她,所以才让我从一个很孤单的人学着去亲近人,      
也让我从一个三十几公斤的瘦子变成一个四十几公斤的小胖子。         
或许你们会觉得我说的这些都跟你们没关系,      
我也不奢望你们可以接受我在她身边存在的事实,      
但是我们真的很快乐。      
我会将我所有能给的都给她。               
就这样。      
还有,别再偷偷说我是青蛙了。            
呱呱…



另篇:



似乎有很多人觉得我这人是疯子,      
拍着所谓的恐怖照片,不是黑暗就是血腥,要不就阴沉无比。      
虽然我拍的照片或所修的图都是走这种偏激路线,      
但这不代表我的人就一定跟照片一样颓丧。      
照片是照片,现实是现实,      
我喜欢在我拍的照片上营造某些意境,而它们只是我的“作品”,      
就像山水画大师爱画瀑布并不是因为他家住在瀑布旁,      
而恐怖片导演拍凶杀案也不是因为他私底下有杀人倾向一样。         
我不否认我有个让我的人生过得比一般人辛苦的躁郁症,      
在这里说出来,也只是想让你们知道更多真相,      
或许你们都认为我是个危险份子,靠近仔只会为她带来不好影响,      
但你们不知道的是,      
曾经将我的状况安抚下来的人是她,      
也是因为有她,      
我才能度过那些被身体里的情绪给无情玩弄的痛苦困境。         
没有人喜欢暗无天日的活着,我也是,      
而她之于我的意义,就是黑洞里终于射进来的阳光。      
我从一个一天吃一餐、两天睡一次的行尸走肉,      
变成一个可以正常睡觉、正常进食,甚至还乱发福的阳光小子,      
因为她,我开始喜欢我的生活,喜欢我自己的模样,      
我不再自我厌恶,不再觉得呼吸毫无价值,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要为了她而努力活着。         
就当我是在自言自语也可以,      
你们可以继续不喜欢我在她生命里的出现,      
但你们无法否认她出现在我生命里对我是多么的意义重大,      
我不想在那边一一描述我对她是如何如何的好还是怎样怎样,      
因为那样很假,      
就算要让你们知道我很爱她也不是用这种方法去得到认同,      
我只能说,我会把我所有能给的跟她需要的都给她,      
因为曾经是她给了我最需要的陪伴跟帮助,      
我才能有今天重拾阳光的模样,      
至于往后不管是喜怒或哀乐,我也都会陪着她,      
就像,她那时候陪着我一样。               
另外就是,      我知道我没有她以前的伴好看,      
我不帅,不高,皮肤不白,没有爆瘦的身材,没有迷人的魅力,      
我只会音乐,所以我将我对她的感受写成一首一首的歌,      
我只会拍照,所以我让她成为我相机镜头最常捕捉的脸庞,      
如果你们要看的是俊男美女的组合,      
那么很抱歉,我铁定不是你们想看到的第一人选,      
但如果你们想要看到的是她幸福的模样,      
那么,我愿意奉献我所有的能力,去当那个能给她这样东西的人。               
说完啰,呼!      
但是这次我不想再用呱呱叫当结尾了...      
因为打完上次那篇之后,竟然有人开始叫我[呱呱]...      

那我还宁愿学狗叫...                  

汪...


卡皮处:

叉仔

嘻嘻




汪汪那篇还几可爱的

XD

2 Comments


  1. BloodyMary says:

    可惜。分了。

    2009年7月2日 01:32

  2. I M →『S./C』 says:

    嗯咯

    BT他们觉得幸福就好

    2009年7月3日 22:37